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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有孕期、产期和哺乳期。一般在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是这个哺乳假在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 《女职工...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女职工依法享受怀孕、分娩和哺乳期。一般来说,产假结束后,可以休9个月的哺乳假,但法律上没有强制性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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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没有规定产假能否顺利延长,要看学校是如何规定的。原则上,寒假对于学校的教职员来说是工作性质安排的假日,不是国家的法定假日,所以说和产假没有冲突。只能按照产假休息,能不能对重叠的假期另外安排补假。取决于各学校的具体情况。
一、假期的类别与期限(一)产假1、生育。女教职工晚婚晚育的产假为6个月,未达到晚婚晚育年龄但经批准生育的,产假为2个月,其中产前为15天。晚育的,女方生育时,男方可享受5-7天护理假。2、流产。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意见,给予7—30天的产假。3、哺乳。对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当婴儿未满一周岁时,每天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两次可合并使用。(二)病假教职工因重病、急病需要住院治疗或所患疾病致使行动不便、神志不清等不能正常工作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确需休假治疗的,可准予病假。(三)婚假1、教职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为5天;2、符合晚婚(男满二十五周岁,女满二十三周岁)条件的为7天。(四)丧假教职工本人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3—7丧假。教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本人去料理的,可延长3天,但累计最多不超过10天。(五)事假除国家明确规定的各种假日外,教职工离开教学岗位办私事时,必须请事假。请事假时,本人要事先申明请假理由,经批准并将工作安排妥当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老师病假期间基本工资按当地人社局规定的标准发给,绩效工资不发给或部分发给,或按所在单位规定办理。老师属于事业单位职工,病假工资如何计发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都有规定,但各地规定不尽一致,一般而言,基本工资在一定时间段内照发,超过一定时间段按比例发给;绩效工资不发或部分发给,或者按所在单位规定办理。对此,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或者教育局。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管理和工资待遇试行办法》一、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工作人员因病住院治疗(或病后短期休养),确需请病假的,需出具县、区级(北三区单位需三级)以上或各种专科医院就诊的病历、疾病证明、医疗票据和出院小结,报所在单位批准,病假期间享受病假工资待遇。(一)基本工资发放办法1、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发给原工资。2、工作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含教育、卫生提高10%部分、特殊教育学校特教津贴和警衔津贴)的9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照发。3、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包含项目同上)的70%;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包含项目同上)的80%。(二)各项津贴补贴发放办法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各项津贴补贴全额计发。病假超过2个月,从第3个月起按以下办法执行。生活性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独生子女费、女职工卫生费、教护龄津贴和特级教师津贴照发。停发工作性津贴、车改补贴和其它特殊岗位性津贴补贴。(三)实施绩效工资、休寒暑假及季节性生产事业单位,病休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及津贴补贴按各单位制定的考核分配办法执行。中共巴中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期间有关待遇的通知》巴人社发〔2014〕16号(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本人基本工资(含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下同)和绩效工资全额计发。2.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9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5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70%计发。3.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不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工作年限满十年的,本人基本工资按8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全额计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30%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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