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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第十三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用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
我是签了两年的合同的,试用期为两个月。但公司的人事搞错了,以为我是三个月的试用期,故现在才通知我。我的工资试用期前后都是一样的,只是会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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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与劳动者签订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但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的,则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只要发生了用工行为,与员工形成了劳动关系,即使是没有签劳动合同书,员工就享有劳动法上规定的各项权利,单位也负有劳动法上的各项义务。其中,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就是用人单位不能免除的强制性法定义务。假如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单位缴纳,甚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
不合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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