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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A、B公司都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话,要先解除A公司的合同,再签B公司合同。 二、劳动合同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和用人单位盖章才有效。...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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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肯定公司这种做法不合法,不过据我了解很多公司,包括很好的公司都存在这种情况,作为员工维权意识有是个好事,但不宜过分强调权利,可以学会适度忍耐,这样是给公司机会,更多的也是给自己机会,如果公司的确不错,公司规模大,员工多,员工合同统一办理多是个惯例,不妨等等。其实在现行用工关系下,能找到一份相对称心的工作并不容易。不必过于计较。独家制作,
我丈夫于2000年因病和洮南市邮政支局签署了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我想知道这是否合法:2000年邮政局裁员,当时我丈夫正好患病不能上班,洮南邮政总局来检查员到我家和我们说如果我丈夫不买断又不能回到劳动岗位就按下岗处理。当时我们经济不好怕下岗就同意买断。我想知道邮政局这中做法是否和法。1、不合法2、有胁迫的嫌疑
公司没有与我签定劳务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先与劳动者提出终止合同; 2)如果签定劳动合同,才有双倍工资;如果劳动者提出不补签劳动合同(表现形式就是主动提出离职申请),则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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