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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一并审理相关民事争议的,民事争议应当单独立案,由同一审判组织审理。审理行政机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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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法律事实(一)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最主要的两个条件1、法律规范2、法律事实(二)法律事实1、概念: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2、特点:(1)客观存在的外在现象;(2)由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意义,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3、种类:(1)法律事件,指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又分为社会事件和自然事件。4、事实构成,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所构成的一个相关的整体。
第三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可以避免程序上的重复,节省时间和人力物力,防止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的,可以合并审理。比如,甲与乙订立了租赁房屋的合同,约定甲将房屋出租给乙,后乙因甲未履行合同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第三人丙称自己是房屋的所有人而向甲、乙起诉,这时人民法院可以将这两个诉合并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第三人的诉讼请求,认为合并审理并不能同时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也不能减化诉讼程序,反而会给案件的处理增加困难,或者合并不便利当事人、第三人及其他诉讼人进行诉讼,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不与本案合并审理的决定。人民法院对于不合并审理的案件,可以分成几个案件审理。分别审理案件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个案进行裁判。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二)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的,依法改判;(三)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四)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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