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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房屋赠与合同不是必须要做公证的。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只要符合规定,无需...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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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不是必须要公证的。但是,如果赠与当事人双方约定要以公证为赠与合同生效的要件的,法律并不禁止。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是双方的意思表示。即赠与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做出同意的意思表示,赠与合同才生效。赠与人有设置赠与条件的权利,受赠与人必须完成条件才能接受赠与。 【相关延伸】 问:对公证有异议怎么处理? 答: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房屋赠与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房屋变更登记。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权属证书以及登记证明。
赠与合同(contractofgift),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①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 ②是吸收了诺诚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合理因素。诺成行为。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 ③无偿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必须公证吗,如若不进行公正但均为双方真实自愿,法院也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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