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
男女双方结婚后形成夫妻关系,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在法定财产制度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关系因此形成共同共有关系,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二)一方负有法定抚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治疗,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不能分割。分割财产一般指的都是离婚之后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约定为个人所有还是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应以不转移财产的实际占有、使用、维持财产现状为原则,以重新登记等方式明确财产权属,对不同的财产要采取不同的分割方式。对于必须分割的财产要注重分割方式,应尽量减少对婚姻生活的冲击和影响。 1、对于存款、债权等可以冻结、提存,必要时可直接分割; 2、对车辆、房产等财产不宜进行拍卖、转让,可通过变更登记等方式重新明确财产权属; 3、对家具、家电等生活必需品,不宜也不宜转移、变卖,可采取勘验登记和庭审笔录、调查笔录的方式明确财产权属及保管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8人已浏览
141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8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