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
济南市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也就是说,您的单位给您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应该低于880元。如果他...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我来说一下济南市病假工资法吧:劳动法只是规定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80%,具体如何支付是用人单位自主权,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给您提供以下资料供您参考计算。 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济南市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的现行最低工资标准为1100元。也就是说,您的单位给您支付的病假工资不应该低于880元。如果他只给你发了244元,估计是单位把你当月的养老保险中,单位应缴的部分转嫁到了你的头上,而从你的880元中扣掉了。但是按照法律相关规定,您病休的这段时间,您保险的个人部分应该自己支付,但是单位应该缴的那一部分,应该由他们缴的,如果真的是他们从您工资里扣掉了单位应该缴的那一部分,那肯定是不合法的。 但是,关键是您要拿到您的工资条,搞明白是不是保险的原因,看一下到底是怎么扣到244元的才可以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c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这就从法律上保证了女性的产假是带薪休假,它是最基本的产假工资规定。 2017二胎产假新规定:产假,工资”应全拿。 是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的的产假期间的待遇为: 1、生育津贴; 2、生育医疗费用; 3、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4、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上述费用均有社保基金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3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256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