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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名合同”案件中,借名人要求确认房屋权属或要求登记名义人(出名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审判实务中一般以“借名”行为损害公共利益而不...
借名买房协议的法律效力本身就是个问题。虽然最高法院对实施中的实际投资者有明确的批复,公司法解释也确认了借名出资的效力,但借名买房协议可能因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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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买卖合同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味着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强制性规定不导致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习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针对普通商品房签订的借名购房协议有效,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借名购房协议; 由于违反相关政策法规,侵害其他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利益,一般认定无效。 对于经济适用房的借名购房合同,法院将进行更详细的审查和区分,符合下列条件的借名购房合同可视为有效: (1)借名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原购房合同,于2008年4月11日前签订; (2)当事人明确约定限制上市交易期限届满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或者在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 (3)登记人未通过摇号取得购房资格的。这种借名购房合同不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得到法院的认可。 被认定为无效的借名购房协议,即使公证也无效。
如果您借名购买了商品房,合同原则上是有效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此时,实际出资人有权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如果对方执意不过户的,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过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借名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则您与登记购房人的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此时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第条、第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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