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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方便公众知晓的方式,根据申请公开的事项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发言...
1、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摇等便于公众知晓的途径,依申请公开的事依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 2、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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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以下内容: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无附带民事诉讼;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人民检察院信息公开规定是关于规范司法办案行为,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的内容。例如检察机关应当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提供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办公室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申请 受理机构: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地址:通州区车站路49号 联系电话:010-69546294 通信地址:通州区车站路49号 邮政编码:100 (二)申请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当场领取,也可以在“北京通州信息网”门户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需详细、准确;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登记 对于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答复 对于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将当场给予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根据实际工作,经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公开负责人同意,可延长答复期限,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应当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2)属于不予公开的,将出具《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并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通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将告知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出具《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5)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出具《政府信息补正申请通知书》;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如能作区分处理,将告知申请人,出具《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它的内容主要是从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以及主动公开的信息这两方面进行规定的。如果大家对于通州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还有什么不太明白的地方,小编建议最好在当地找一个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他们会给出专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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