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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公开案件信息的主要方式是报纸、网站、电视广播等方便公众知晓的方式,根据申请公开的事项以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发言...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时,必须明确(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明确、证据是否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是否正确(2)有无遗漏犯罪和其他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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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起公诉的实体条件。实体条件包括两个:一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二是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是指检察机关对下列事实已经查证属实: (1)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是犯罪,而不是合法行为或者一般违法行为的事实; (2)确定被告人应当负刑事责任,而不是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事实,例如犯罪嫌疑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等; (3)确定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是某一种或某几种性质的犯罪的事实; (4)确定对犯罪嫌疑人应当或者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的量刑情节的事实。查清上述事实,就符合犯罪嫌疑人的事实已经查清的条件。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1)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已经查清,不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无法查清的; (2)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部分罪行已经查清并符合起诉条件,其他罪行无法查清的; (3)无法查清作案工具、赃物的去向,但有其他证据足以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 (4)言词证据中主要情节一致,只有个别情节不一致且不影响定罪的。证据确实、充分,是指指控的犯罪事实都有相应的证据予以证明,且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不存在矛盾,足以排除非被告人作案的可能性。 2.提起公诉的程序条件。根据法律规定和诉讼的实际需要,提起公诉必须具备两项程序条件: (1)检察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具有管辖权; (2)被告人在案。 3.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提起公诉的政策条件是实现公诉个别化的要求。当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以起诉也可以不起诉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当贯彻国家的刑事政策,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被害人态度及社会影响等因素。如果认为提起公诉更符合公共利益,即应提起公诉;反之,应当不起诉。
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范围为: 1、公安: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调查和预审; 二、监察委员会.检察院:贪污贿赂.渎职案件的调查;各类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抗诉;审判监督和侦查监督; 三、法院:审判、执行各种刑事案件。
检察院立案的案件有两种: (一)人民检察院在诉讼活动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 (二)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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