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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致残7—10级待遇)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残疾赔偿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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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海市工伤赔偿有 1.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市出台贯彻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如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10级伤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1-6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领取)等待遇. 收
下面是上海职工工伤赔偿标准: 1、医疗费: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伙食补助费: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交通、食宿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4、康复治疗费: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工伤医疗期工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不超过24个月。 6、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分为评残前和评残后,评残前(住院)经医院开具证明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如未护理按照当地护工的工资支付;评残后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按月支付。 7、辅助器具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13个月的本人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上:100%,9年以上不满10年按90%支付,每减少一年递减1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1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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