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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您已经到了法定退休年龄,无论您是否办理退休手续,您与公司的劳动合同都会自动终止,因为您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就不属于劳动法所定义的劳动者。...
因为已经退休,所以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都已经终结,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只能按照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待遇进行享受。各地的标准不一,建议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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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休金因为个人缴费和退休时社平工资等因素差异区别,不因买断工龄和在职不同。对于买断工龄的,需要视当地社保政策对以前的工龄是否作视同缴费年数计算。 2.无论是实际缴费年数还是视同缴费年数,都要达到最低缴费门槛才能领取养老金,一般是15年,有个别地区针对老国企职工是10年,有极个别地区是20年以上的。 3.如果经济允许的话,最好补缴这几年欠缴的钱,也是为了将来多领取点。 4.至于缴费年数是多少,是否达标,可以凭社保帐号和身份证到社保局查询。
大多数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已退休人员劳动合同终止,因工负伤不应认定为工伤,应当按照劳务关系,享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待遇,不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个别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认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仍在用人单位继续履行职务因公负伤的,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赔偿。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2、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重新进入劳动生产领域的离退休人员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请示》的复函【2005】310号: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综上,退休人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存在工伤,厂方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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