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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如果单位不续签,或者续签条件低于原条件,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劳动者本人提出的不续签,单位就不用给补偿金。法律依据如下: ...
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补签。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必须补签,补签劳动合同不能免除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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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符合连续工作满十年签订劳动合同的条件,但要看一下您是否已经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
不合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单位应自08年1月1日起补偿你们的经济补偿,而在08年之前,当时的法律并未规定劳动合同期单位满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经济补偿。因而,你单位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是关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规定,其中包括劳动合同期满。当然,若你们之中有人在该单位工作满10年的,有权要求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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