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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二次供水费是否合理,需要分情况而定: 1、如果物业属于包干式收费,再次收取二次供水费是不合理的; 2、如果属于按项收费,则属于合理的...
楼层漏水物业一般通知协助。主要由产权人处理。过了保修期的房屋发生的问题,由产权人承担维修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应由产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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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应赔偿房屋层高缩水。如屋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如果仍在保修期内,买受人也可以要求卖方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除了少数几种不够立案条件的情况,其它只要是民事纠纷有人讼诉,法院就要受理。一般来讲,物业公司如果与业主委员会签订有物管协议,且供热由物业公司承担,那么有权向居民收取供热费。至于滞纳金,关键在协议中是否有约定,如无约定应按银行同期利率执行。如果物业供热未达到协议中约定的温度,那需要居民提出证据,以减轻或折抵应交款项数额。至于20%部分,北方地区一般是由财政承担,但由于一些单位无力承担,导致一些居民交了100%的足额。因而,除滞纳金尚存异议外,物业公司并无大的过错,只是此案结后,可由居民另行起诉,向所在单位追讨单位应付部分。当然,南北方差异较大,法院人员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也不一致,类似这样的案子在南方都是物业公司胜诉了,可能在北方另有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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