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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房纠纷,如果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可以起诉。 对于责任承担,因你提前解除合同,需要依据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有...
有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既然房东提前收回房屋属于违约行为,你可要求继续履行,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租金、押金,并追究房东违约责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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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东和二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日为2011年6月30日,房东于该日期届满时收回房屋不属于你和二房东签订的合同中提到的“提前收回房屋”(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或者房屋所有权人要求提前收回该房屋),因为房东是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收回的。故该种情形不属于你和二房东约定的违约免责条款。可以要求二房东承担违约责任。
——(1)据你所述,建议你与房东协商解除租赁合同,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即可,当然,相应的你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以合同约定的为准,而房东要求预付剩余合同内的一年半房租属于无理要求,你有权拒绝,至于违约金的承担一般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超过的部分你无需支付。(3)房东无权扣留你的机器设备等,属于你方的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倘若房东私自扣留属于违法行为,你有权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4)至于如果房东切断电源的问题,在承租期内,你方有权生产使用房屋,房东擅自切断电源属于违约行为,给你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你完全可以要求房东赔偿,追究其违约责任。
1.合同中明确规定需要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贵司7月底提出已经违约,因为大楼寻找新的租户,可能需要三个月左右时间,如果贵司提出过晚,可能给大楼造成寻找新租户的空置期的损失。 2.当然,贵司可以起诉要求返还,理由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3.律师需要审阅全面的材料包括租赁合同和支付租赁费记录等,才能做出大概的判断,以上只是初步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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