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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别人户口落我家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为非亲属户口挂靠不产生直接法律问题,户主无需对挂靠人员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其次,户口挂靠涉及户籍管...
是否有影响取决于具体情况。 1、如果户籍所在房屋涉及迁动迁,那么入户进来,将来就会要在动迁补偿上有其一份了,因为属于同租人。 2、如果是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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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没有影响:新生儿只能在父母任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1、而户籍地址、户别等只会在当事人的户口本首页”住址“、”户别“一栏分别体现; 2、孩子申报到哪一方,户籍地址、”户别“就以该常住户口本首页登记的为准; 2、当事人具体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有影响的: 1、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学龄儿童、少年应该在其本人的户口所在地就近入学为原则; 2、当事人的户口与居住地不一致,而要在居住地入学的,应该先办理转户口手续,再办理转学籍手续; 3、由于教育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各地存在一定的差异,当事人应事先咨询居住地的对口学校负责人或者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具体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为便于说明,以江苏省为例,供参考):第十四条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的转学证明材料与入学证明材料相同),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按照教育部要求,跨省转学的学生除了上述相关证明材料,还须提供原学籍所在学校的学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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