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十四条(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期限) 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
一、享受条件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关于最新生育津贴报销的相关规定 1、生育津贴报销条件参保职工需在分娩前连续缴费9个月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女职工分娩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报销流程报销需在产后3个月之内办理,社保每月5日-25日受理。收集相关四证(原件和复印件),产后3个月内报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个人填写并由单位盖章—个人执此表到爱人单位人力资源部盖章并双方本人签字,返还女方单位人力资源部—女方单位每月5日-25日报社保申报—到帐后发还本人。
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 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8天;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8天。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4人已浏览
555人已浏览
840人已浏览
48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