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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
日常加班费的计算方法是: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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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加班。(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可以按照这个标准索要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的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的时间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的工资(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假日工作,不能安排补充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的日或时间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3)用人的时间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按照法定的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支付。实行计价器工资的工人,完成计价器定额任务后,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价器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时,其综合计算工时超过法定标准工时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时,按本规定支付工人延长工时工资。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人,不执行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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