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试用期的工资数额和转正后的工资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作出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同或者类似岗位的工资标准支...
对于工资,当事人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所以具体的工资数额,请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同时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因违法或者违约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还是要承担责任的。(1)劳动者必须具有主观过错;(2)赔偿只算直接损失,不算间接损失。 如果签了合同,试用期内你必须提前3日通知公司,才可以离职,没签合同,你可以随时要求离职,要求公司支付你应得的工资、从次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支付你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可以跟公司协商,给你足额应得工资,放弃补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准备好证据,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一、劳动者月工资不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情形下,经济补偿金工资基数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实行轮班工作制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遇轮班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执行本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37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