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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没有为员工办入职,但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当发放工资。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就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
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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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入职不满七天辞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工资支付劳动者实际上班天数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非法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合法工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非劳动合同有相关规定,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明确约定,并告知员工,否则不可以扣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正常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公司不发工资的处理办法: 1.先找到单位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持离职证明文件要求发放应发而未发的工资。 2.若单位无理拒付,须持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明、劳动合同/协议、离职证明及拖欠工资的相关材料)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社会劳动保障局)。 3.仲裁机关会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告知仲裁结果,如不服仲裁结果,可向上一级仲裁机关申请复议。 4.直接向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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