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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共同名下的财产,在房屋出售时,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
要看登记在谁名下。一般认为购房人通常情况下难以得知签字一方是否故意损害另外一方的权利,同时由于房产的价值较大,认定夫妻之间有互为代理的权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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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房屋买卖协议中,作为个人,签字或者按指印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的签字和按指印的行为,都是对合同内容进行确认,并表示受合同约束的意思。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估计该房屋产证只登记了一人的名字,否则不会出现另一方不知情就签订的情况。如果产证登记两个人的名字,那么那个房屋买卖合同其中一个共有人不同意时候又不追认肯定是无效的。如果产证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就比较复杂,如果在对方过户之前起诉要求将自己的名字加上去,同时申请查封这个房产,那么房子就会保住,对方的合同自然也就无效了。如果对方已经过户了,对方又是善意且支付对价的,那么合同有效,擅自处分的共有人要赔偿另一共有人损失,也就是房子价值的一半。
不一定,要根据情况讨论,只有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否是签字或盖章的一方)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所接受,该合同成立,而不管接受方是否也履行了其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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