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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征收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暂行条例》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征收规定。即: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7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4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1个月工资。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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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基金在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工伤保险费由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审计行政部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伤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缴纳保险标准是按照所在地工资标准,赔偿计算也是根据所在地标准计算。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由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1年至3年调整一次,并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以单位全部职工缴费工资为基数,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的费率,按月缴费。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四条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大额赔偿费用包括: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交通食宿费4.辅助器具费5.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福利6.生活护理费(评残前、评残后)7.各级伤残待遇(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赔偿费用与伤残者年龄、用人单位所在地、伤残者所在地、是否参加工伤保险、是否解除劳动关系、伤残等级、护理依赖程度、本人工资、社平工资、伤残部位、受伤残时间等有关,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计算后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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