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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转制、改制过程中,坚持公有资产保值增值是一项基本原则。要依法维护国家、集体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就必须规范整个清产核资的操作程序。事业...
既要因事制宜,又要大胆创新;既要有利于经济发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既要切实维护好职工利益,又要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既要调动在职职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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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办理过公用事业单位改制(革)的员工身份转换的案件。根据我当时办理的案件情况,我认为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程序一般包括几个阶段: 1、国务院或主管部门关于某个具体行业的改制意见,如建设系统、公用事业系统。 2、各地区政府对相关行业或单位制定具体的改革方案。 3、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单位改制与身份转换。其中公开公平是程序中的应用之义,如改制(革)方案公开、听取职工意见等。 改制与改革在法律程序上有所不同,改制在我们的许多法院是不可诉的。
希望我的对您有所帮助 看了您写的基本情况我提出以下几点问题供您参考: 1.您的事业编身份若能得到保持,您晋升的空间有多大? 2.另行安排的工作会出现大量的事业编员工,那么您能否有脱颖而出的机会? 3.既然您觉得即便是调换的工作后续也会涉及到改制的问题,那么最终还能保住事业编身份么? 从以上三点来看,我觉得您也能明白 就目前来看即便保住事业编身份似乎也只是个拖延时间的问题 可能到下次下下次改制的时候会多一点补偿金 但是频繁的岗位调换是不利于您长远的发展的 因此我虽然很理解您舍不得事业编身份的心情 但是我给您的建议还是希望您能以目前的工作为重 有熟悉的工作环境和内容已经熟悉的同事领导比为了保一个身份赌一个未知要强的多 而且您是从事事业编工作的那么完全可以再以事业编工作经历报考公务员 那么也算是破而后立了 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百度给我留言
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一)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二)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婚外情概率的升高,婚外情离婚赔偿还是有很多人想要了解。 在实际操作中,则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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