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各地晚婚假总天数10-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
依据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丧假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劳动局、财税局(80)市劳险字60号、(80)财企字第127号文执行以来,解决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假3天+晚婚假7天=10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个体工商户的雇工晚婚、晚育的,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个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16条规定,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妇除了享受国家规定的结婚假期外,还增加了7天假期。因此,北京的婚假应该是10天。
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第十六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十四周岁初育的为晚育。 第二十条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奖励假也可以由男方享受,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不休奖励假的,按照女方一个月基本工资的标准给予奖励。 根据以上规定,一般产假在预产期前15天起算,如果产前需要休养的话,一般以事假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5人已浏览
302人已浏览
952人已浏览
3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