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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福利房已由你们取得产权,属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
离婚福利房的分割主要根据财产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房屋是在婚前获得,并且已经付清房款,那就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在婚后获得,并且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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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福利房的分割主要根据财产的情况来判断,如果房屋是在婚前获得,并且已经付清房款,那就属于一方所有。如果是在婚后获得,并且是由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或还贷,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按照比例进行分割。
离婚双方当事人对争议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问题无法达成协议的,现实生活中主要集中在房改房等带有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上。最高人民法院26日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明确规定:房改房应按市场价分割。 司法解释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对于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单位福利房离婚时,一般由双方协议分割。协商不成的,不分割个人财产;共同财产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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