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征收土地的,应当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许多项目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
应当可以的。关于耕地的补偿额与以下因素有关:地域、征地用途、谈判技巧,征地的合法性。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的征收首先要经过国务院或者省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制定征地方案:由拟征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或者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二、审核报批:报有批准权限的上级政府批准。三、方案公告: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经批准的征地方案。四、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5、制定征地补偿和安置计划。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地方案和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登记情况(经核实),制定征地方案中确定的各种补偿的总费用,分配给所有者和使用者以及具体实施人员的安置方案。6、公布征地补偿。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征地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全部支付。七、清理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后,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清理被征用土地。
县政府通过法定程序向开发商出售土地是合法的。土地征收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经省政府批准。征地时,应与征收户签订补偿协议,补偿标准合理;出售给开发商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具体需要的文件: (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请示文件; (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 (三)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一书四方案(含汇总表) (四)建设用地申请表; (五)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或其他立项批准文件; (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八)地方人民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有关情况的说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2人已浏览
604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