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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限制,只要有地方接受,有迁入地的迁移证就可以,不过一般要在迁出地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才行。户口迁出所需材料:要有迁入地的《准迁证》,然...
如果是因户口迁移而转学籍就读的:一般来说,是需要父母双方的户口本的,具体的转学条件及资料、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第十二条学生不得随意转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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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农业(村)户口,新疆已经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证件、资料,可以参照如下: 1,带上当事人夫妻双方的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不是。户口可以迁回,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即可。
户口迁移的条件各个地区有所不同。办理市内户口迁入,通常条件有:一、夫妻投靠落户:夫妻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二、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投靠人和被投靠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三、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落户;四、收养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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