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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开的是有正式的票据,是当地房管部门开具的,同时在房管局维修基金窗口(或科室)有存档,维修基金可以在一定条件下启用。。...
1、维修资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缴纳至物业所在市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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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我个人认为你们是应该承担住房维修金的,因为你们的协议约定的是建房的费用,房屋维修金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因此,房屋维修金是房屋以后的维护费用,应该由你局或以后房屋的业主承担的。
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请参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使用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养护,应当遵循方便快捷,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第十九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服务费、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改造。2、管理、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公开透明、专项维修资金1
1、看情况,正常情况下,卖房之后因为已经转让了房屋产权,所以之前交过的维修基金是不予退还的,之前的维修基金会跟随房屋产权过户的同时过给新的买房人,想要收回维修基金,可以和买房人商讨,比如说在签订买房协议的时候,在当中明确表示,或者是将部分报在房屋总价当中,因为没有单独的公共维修基金费用,所以需要和买方协商好。 所以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和买方要求补偿的。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53条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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