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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闵行区人民法院:雅致路99号),需向法院提交民事起诉状、你的信息(如个人则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如单位...
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也称为不履行合同债务。这里的合同债务不仅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还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以及当事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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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你可以根据本条规定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可到县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村民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效力存在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确认合同无效: 1、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3、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延伸内容】 什么是合同的部分无效 合同的部分无效,是指自合同的部分约定条款无效。 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合同内容必须是可分的,即有效部分和无效部分是各自独立,互无依存关系。如果无效部分的条款和有效部分的条款具有不可分性或当事人约定该条款为合同成立和生效的必备条款,那么,该条款无效,必然会使整个合同无效。 (2)合同无效部分或者被撤销部分必须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即二者之间没有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其余部分不含有导致合同部分内容无效或者应撤销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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