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三)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遗嘱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遗嘱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遗嘱继承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未经公证的遗嘱继承也是合法有效的民事法律活动。公证只会提高民事法律活动的效力,不是遗嘱继承的必要条件,所以是否公证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0人已浏览
314人已浏览
663人已浏览
67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