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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诉售楼部可以先找开发商总部协商,协商不行找房管局。 2、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受工商部门管理,比如广告的发布,销售合同的监管,...
投诉销售部门可以先与开发商总部协商,协商不能找到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管理,如广告发布、销售合同监督、特殊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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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销售部门可以先与开发商总部协商,协商不能找到房屋管理局。房地产开发商作为企业,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管理,如广告发布、销售合同监督、特殊房地产行业和住房建设部门管理,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商品房销售经营行为进行经营管理。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机关和处罚种类、幅度已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一)未按规定设置服务标识的;(二)未按规定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的;(三)以欺诈手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四)未按规定提供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五)强迫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六)短缺商品数量或者将包装物的重量作为商品计价依据的;(七)上门推销不按规定征得消费者同意或者提供规定文件的;(八)发送商业广告,未经消费者同意增加消费者费用的;(九)不能提供证明其进货来源的文件资料的。
1、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认证的情况下,可以退回发票并出具拒收证明,如果是当月的,销方可以直接作废,如果隔月,销方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如果已经认证就要作为记账依据入账,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给字发票通知单交销售方; 2、如果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没有入账,可以把发票退回销方,销方可以作废原发票(当月)或开红字(普通)发票冲销;如果已经入账就要和销售方签订退货协议,凭协议,销方可以开红字(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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