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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房产分割方式,包括房产的价值及归属。达成协议的,共有人可以依照协议办理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履行支付补偿款等义务。达不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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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所有人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共有是不确定所有权份额的共有。房屋共有不同于房屋共有,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一是房屋所有权不划分所有权份额,所有权人享有平等权利。这里必须注意的是,平等的权利不等于平等的份额,共同分享没有份额。第二,除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房屋共有关系不能终止,房屋不能分割。只有当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原因导致共同关系被消灭时,共有人才能分割共有房屋。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共同财产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按以下规定处理:1、男女平等原则。2、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4、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原则。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照共同财产处理。5、原则处理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
1、离婚时房产判定为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以购房发票日期为准还是产权证日期为准?答:以发票日期。2、我家的第一套房为他婚前买的(发票日期为婚前),房产证和土地证婚后取得,在他名下。婚后共同还房债4万元,但无证据。离婚我有权利分割吗?如何分割?答:如果不能举证,就是他的了。3、第二套房为我单位集资建房,婚前交了一部分集资款,婚后又交了一部分(还使了两人的工龄),两证婚后取得,在我名下。现在房产增值了,A.按投资比例分割吗?B.按共同财产每人一半?C.将房产折成钱,提出婚前集资款数额给我,剩下的两人分?答:共有财产,平均分配的可能性大。4、婚后借给他亲戚的钱,有银行取款凭据和汇款凭据,能作为借款证据吗?答:如果对方不承认则很难。5、离婚诉讼案开庭哪些法庭人员参加?答:双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审判人员、书记员。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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