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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不属于小产权房。 2、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安置房 (1)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小产权房。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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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也称为乡镇产权房。2、拆迁安置房是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3、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照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的住房。国家统一规划,土地一般采用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减半征收各种批准收费。4、为了达到盈利的目的,开发商在安置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往往超过安置所需的房屋数量,并在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情况下出售剩余房屋。严格来说,这部分房屋不再属于拆迁安置房的范畴,而是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直接出售上市进行交易。5、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全产权房的俗称,是指国家不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建造出售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不属于小产权房。 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实施土地储备地块、非经营性公益性项目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军事设施建设等行政划拨用地的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具有本市市区户口(含农业职业)的被拆迁人定向销售的住宅房屋。
拆迁安置房若属于小产权房,即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在政府允许之前,该类房产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1.第一类小产权房: 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2.第二类小产权房: 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3.第三类小产权房: 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三、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满5年后,在补缴了土地出让金后,可以变成商品房性质,变成商品房性质后,可以上市买卖。 但具体实施过程中,要看地方政府当时手头的用地指标情况,有的安置房已超5年,但仍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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