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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税金的计算,我国法律有规定,承建单位应交营业税5%,个税1%。但是具体地方由于经济水平不同,要交纳的税率可能也会有所不同...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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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机构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格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承继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但应当符合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条件。承继原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一方由分立各方协商确定;其他各方资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重新核定。
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组织,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勘察(基础)、质监站、建设单位共同验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去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异地建设项目的,需到公司注册地出具营业执照,方可在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其他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书面合同订立后7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送项目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果不备案,虽然合同仍然有效,但如果发生纠纷,会增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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