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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手续是: 一、申报材料 1、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证明文件; 4、房屋变更的有关证明文件; ...
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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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房开商已经构成交房违约责任,除扣除一个月的雪凝天气延期至当年6月30日,电话通知交付房屋,接收房屋的条件,先要看买卖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约定经收合格,房开商应提供房屋质量部门出具的房屋质量验收合格备案登记表,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方能接收房屋。其次,房开商要求交纳物管费,如不符合交付条件,业主有权拒绝交纳,水电开户费是否应当交纳,因不知道该房屋的性质,做以下答复:如系经济适用房,不要交纳;商品房要根据合同约定,约定应当交纳的,该款项应予交纳,否则可以拒绝交纳。再次,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不能只根据现状来看问题,主要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即交房约定的条件,假山;喷泉;健身设施属综合验收范围。最后,购房发票(不动产专用销售发票)只有在该房屋面积经测绘后,办理房屋产权证才开具。
1、改制企业,只是投资人从国有或集体所有变更为个人,其它不变,而进行的房产转让行为,不征营业税,不征印花税,暂不征土地增值税(参照执行)。国税函[2002]165号: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不应征收营业税。房产属于产权的一部分。如果是单独转让房产的一样要征税。《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对国有企业进行改组改制过程中发生的出售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取得的收入,暂缓征收土地增值税。摘自辽宁省委辽委发[1999]15号 2、企业改制中房屋产权如果是改制过程中对外单位(或个人)销售房产的,要征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国土、规划、房管、工商、公安等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的相关手续。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和暂停办理范围,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相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按照职责暂停办理下列事项:(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分割、赠与、出租、改变用途;(三)以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注册地址设立、变更工商登记;(四)户口的迁入、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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