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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要满足的条件: 1、学生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义务阶段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范围、普通高中学生不在原就读学校服务区...
学生入学需要的证件,可以参照如下: 1、监护人(家长)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社保卡、防疫接种证等(具体参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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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参照下,提供转学籍在泰顺入学的资料:《泰顺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学生办理转学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学生及监护人转学申请报告;(二)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学生基本信息表》。(三)学生以及监护人户口本、居住证、工作证明等。第二十二条转学一般应在每学期结束前两周或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办理。毕业年段学生一般不予转学;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准转学;各学段起始年级未读满一个学期者,不允许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和人数,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接收学生,并将接收学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入学的依据。区、县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每所公办学校的就近接收学生范围和人数,并向社会公布。学校应当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接收学生,并将接收学生结果向社会公布。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军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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