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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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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动迁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第十七条规定,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开发、利用、经营土地。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
只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能完全保证您的利益,购房需要满足如下条件: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五证两书三表。合理的交房程序应该是业主先验房、开发商修房、业主满意后收房时才交纳合理的费用。五证两书三表齐全才能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五证两书三表指的是哪些呢?“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表”是指:《住宅面积实测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土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预售计划和预售许可证申请表;工程施工合同及施工进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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