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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签订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确立,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给劳动者一定的补偿。那么,未签订劳动合...
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2、无故裁员——可以要求赔偿金一个月工资。 3、收集保留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入职时间、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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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员工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于原合同,员工可以拒绝,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若员工在08年前在公司工作,则从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若员工是08年以后到公司工作的,则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补偿员工一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没有与员工续签同,但员工仍在公司工作,公司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若过了一年的诉讼时效,则无法要求公司赔偿。劳动合同到期,若员工主动提出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劳动合同到期,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是否应当提前30天通知,因此公司只要在到期前通知员工,公司愿意或不愿意续签订劳动合同就行了,即使没有提前30天,也不用支付该补偿。
用人单位已经用工之日超过一个月但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一个月。
你好,蒋某虽是私刻项目部章,但因其是项目部经理,即便没有加盖项目部章,其签字也能对外代表A公司,B公司签订合同使用合同章是合法有效的,也即A公司和B公司只能认可该合同有效,可以享受合同权利,并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虽然与周某签订协议,但B公司仍有权向A公司所要剩余款项,A公司履行后有权向周某追偿。依你所述,周某是承认收到过20万的,只是没有交给B公司而已,在这样的情况下,B公司仍有权向A公司索要货款,A公司清偿后有权向蒋某追偿。若周某拒不承认收到过20万货款,那么其可能涉嫌侵占公司财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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