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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未依法缴纳”是指“从未缴纳”,不包括“未足...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违反《劳动合同法》,您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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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年以前的不能主张,只能主张08年以后未缴纳的保险。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你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下比例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公司未缴纳社保,您可以基于未缴纳社保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主张经济补偿金,社保未缴纳,可以要求补缴。是否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未足额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其要求用人单位在期限内补足,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补足劳动者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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