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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二手房交易税费新政策: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规定,二手房税收政策出现了变化:“对单位、个人转让住宅‘二手房’恢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这一新规定将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从2010年元旦开始,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该条款明确个人转让住房不足5年的普通住宅,按差额征收5.6%的营业税;个人出售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将全额征收营业税;转让五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营业税。
二手房是现在许多人选择,因为便宜而实惠。北京的人自然会关注北京二手房新政策。新政策自然是关于税费的问题。那么北京二手房税费新政策有哪些呢? 一般二手房交易需要交纳的税费主要有: 1、契税:一般是房款的1%(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面积在90平以上144平以下缴纳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4%) 2、营业税:房产证未满5年的交5.6%,产证满五年可以免交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4、交易费:3元/平方米(但是一般需要买房人把双方的交易费都交了,也就是6元每平米) 5、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 6、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过户税费规定是: 1、登记费住房,权利人按80元/套;非住房,550元/套。 2、转让手续费住宅按6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非住宅按18元/平方米缴纳,双方各承担50%。 3、契税首次购买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按成交价格的1.5%缴纳,2套买入前提90平米以下契税2%,三套以及三套以上契税3%普通住宅的标准满足以下条件:按成交价格的3%缴纳。 4、增值税普通住宅,未满2年按全额的5%缴纳,2年外免征. 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满五年免征,其它按差额的20%或是全额的1%缴纳。 6、土地出让金划拨住宅用地转让的按成交价1%缴纳。 7、印花税产权证按件贴花每件5元缴纳。 8、工本费核发一本证书的免交;其它每增加一本证书,按10元/本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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