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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土地承包协议的回复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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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对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30年,草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限为30年至70年,种植特殊林木的林地,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期还可以延长。承包期间,发包方不得收回土地,需要注意以下两种变化情况:(1)承包期间,承包方人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2)承包期间,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会发包方。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调整承包地,例外: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况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用于调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通过依法开垦等方式增加的、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承包期限的特别规定。需要强调指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限,是法律明确要求家庭承包应当达到的基础。二轮承包过程中,有的地方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达不到法律规定修改承包期限。但在另一方面,在二轮承包的过程中,有的地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签订的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比该法规定的期限更长的,其承包限继续有效,不必修改,也不得重新承包。
土地承包应该有土地承包证。关键就是之前的村委会将土地发包出去后,承包人是否一直使用承包地,没有撂荒等情形出现,一般会维持在先的承包关系,除非村委会依据相关程序收回了承包地,否则不能在同一地块上再次将土地承包出去。因此不能简单的讲谁有合同或者谁交了承包费就认定谁享有承包权,需要综合看一下该地块的承包地的历史使用情况而定。
首先,村里已经没有地了,其他人的权利也要保障,他们之间已经有承包合同30年不变,你说你能要回来吗 98年的时候,承包土地方面的法规和司法解释都不是很完善的.在当时的条件下,规范性文件有一定的指导操作性作用,如果按照现在的法规规定,当时的规定当然是违法的!98年发生的事,你现在如果再起诉的话,可能也过了诉讼时效!待下一次当地土地承包工作再次展开时,你再索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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