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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违反承包人意愿或者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收回、调整承包土地的协议无效。 第六十条任何组...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三类土地可以调整承包给新增人口,符合条件的可以去申请土地: 1.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2.通过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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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集体土地的发包方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政府; 二、收取农村承包土地的承包费的主体是村集经济组织,也不是政府; 三、按照《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根据上述三方面的原因,政府没有权力收取承包费,也没有权力收回承包地,更没有权力起诉承包人。我建议你带合同原件到县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或基层法院咨询合同的合法性再作决策。
有诉讼时效的。现在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性质是分歧的,有的认为是民事合同,有的认为是行政合同。个人认为,因为村委会不是行政机构,因此村民与村委会签订的合同本身应属民事合同。无论是哪种类型的合同,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都有有关时效的规定。 如果承包合同是村民间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那无争议的属于民事合同,当然也有时效的限制。
如果没有土地承包合同能否受理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 前款规定的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对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在规定的时间内,当事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处理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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