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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公司工作17年,现鉴定为职业病伤残8级,如果想离职,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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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属于十级工伤,如果前期伤残赔偿金公司已经赔偿,那么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以16年的为准。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20万元,六级16万元,七级12万元,八级8万元,九级5万元,十级3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五级 9.5万元,六级 8.5万元,七级 4.5万元,八级 3.5万元,九级 2.5万元,十级 1.5万元。
十级伤残有以下赔偿: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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