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从电子商务的含义及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电子商务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普遍性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交易方式,将生产企业、流通企业以及消费者和政府带...
1.卖售人的资格及审定。电子商务法律明确规定了卖售人的资格,并且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设定审查制和准则制等审定方法。在电子商务建设的早期,建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电子商务指的是利用简单、快捷、低成本的电子通讯方式,买卖双方无须谋面就能进行各种商贸活动。是指在互联网、企业内部网和增值网上以数字化方式进行的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包括电子货币交换、供应链管理、电子交易市场、网络营销、在线事务处理、电子数据交换(EDI)、存货管理和自动数据收集系统。在此过程中,利用到的信息技术包括:互联网、外联网、电子邮件、数据库、电子目录和移动电话。而广义上的电子商务是指对整个商业活动实现电子化,也就是指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与现代信息化通信技术,按照一定标准,利用电子化工具(有时甚至指整个电子媒介领域,包括广播、电视、电话通讯等等)来实现包括电子商务(或电子交易)在内的商业交换和行政作业的商贸活动的全过程。
电子商务是以信息网络技术为手段,以商品交换为中心的商务活动;也可理解为在互联网()、企业内部网(a)和增值网(A,aAddd)上以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和相关服务的活动,是传统商业活动各环节的电子化、网络化、信息化。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各国政府、学者、企业界人士根据自己所处的地位和对电子商务参与的角度和程度的不同,给出了许多不同的定义。电子商务分为:ABC、B2B、B2C、C2C、B2、2C、B2A(即B2)、C2A(即C2)、2等。
1、技术中立原则技术中立原则。是指国家立法机构对于各种有关电子商务的技术、软件、媒体等采取中立的态度,由实际从事电子商务者和信息服务中介商自己根据技术发展选择采取新的或与国际社会接轨的技术,国家应当不偏不倚,鼓励新技术的采用和推广。 2、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市场导向原则。所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及市场导向原则,是指电子商务法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以及市场导向原则,消费者应可在国家介入程度最低的情况下,在网络上自由买卖商品或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