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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陪嫁二十万是在婚姻登记之后给的,且女方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嫁妆是赠与女方个人的,那么一般来说会被认定为该嫁妆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
首先,对于第一条双方约定房屋产权人归父母,这个约定并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有效,但是这种效力仅基于内部,你还是有权利要求签订动拆迁安置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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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有20万属于双方父母对各方的赠与的即男方父母12万,女方父母8万。所以80万减去20万还有60万,这60万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升值的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20万不能说是共同债务,是属于父母双方对各自的赠与,所以最后分的话,男方可得42万,女方可得38万。但实务中是一方占有房子,另一方给予相应的价款。
1、据你所说在婚前与男友合资买房,购房合同是两人的名字,且共同还贷的实际情况,房屋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无论何时产生纠纷,都应认定为共同共有财产。如果能在房权证上将另一方登记为共有人,是比较好的方式。2、如果在婚前产生纠纷,男方父母支出的首付款,应当认定为是对男方的单独赠与。3、如果在婚后产生纠纷,男方父母支出的首付款,如无特定说明,则既可以认定为是对男方的赠与,也可以认定为你们双方的共同债务。4、由于男方父母支出首付是在建立婚姻关系之前而不是在婚后,所以不能认定为是对你们双方的赠与。5、为求得将来在产生纠纷时不费口舌,在不伤感情的基础上签订一份协议,也可认为是一个好办法。
你出资购买房屋登记在弟弟名下的目的是赠予给弟弟还是只是借名登记?如果是赠予给你弟弟的,属于你弟弟的个人财产,与你母亲无关;如果是借你弟弟的名义登记,实际房屋为你所有,也与你母亲无关,房屋产权归属不以户口情况为依据。 另有关你父亲去世赔付的相关款项,你母亲有权利与你、你弟弟共同分配,不是你个人可以决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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