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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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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的证件和材料: (1)户口薄或户籍证明; (2)本人居民身份证; (3)提交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正面免冠合影(其中要有一张黑白合影,以供制作档案使用); 已离婚的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的婚姻状况一栏中须为离婚。 2、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初审,当事人出具有效身份证件、合影照片; (2)受理,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审查; (4)登记; (5)颁发《结婚证》。
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簿本人户口卡上的婚姻状况必须是“已婚”)、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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