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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建立积分指标体系,对申请人申请入户的条件进行量化评分,当申请人累计积分达到规定分值100分时,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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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东莞户口积分入户的条件;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东莞市停止接受积分制人才入户申请。优先解决非户籍人口库存问题,要求国务院和省有关文件取消我市积分制入籍政策,进一步放宽外来劳动者定居限制,以我市参加城镇社会保险5年,办理居住证5年为入籍条件,实施稳定就业入籍,加快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根据政策,积分录取适用于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具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青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必须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门户籍),并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持本市有效的《广东省居住证》(港澳居民持有《海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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