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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津贴应在女职工分娩后3个月内向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用于保障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基本生活需要。当然个别省份的规定也有不一...
一)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生产或早产的,按3个月计发;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助娩产手术的,增加0.5个月;多胞胎生产的,每多生产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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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生育津贴领取时间及所需资料 一、生育津贴假期范围: 1、凡参加北京市生育保险人员按规定生育的,其享受的30天生育奖励假纳入生育津贴发放范围; 2、取消晚育假30天的生育津贴; 3、参保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和生育奖励假期间工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生育津贴支付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支付标准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和奖励假天数。 二、生育津贴享受条件及晚育津贴规定: 1、根据现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均可享受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贴(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奖励假); 2、因国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于本市新修订的《计划生育条例》和生育保险政策出台时间,因此《通知》规定,晚育假的生育津贴和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不应同时享受; 3、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日后生育,且在《通知》印发前已按原规定领取晚育假生育津贴的,不再享受生育奖励假的生育津贴
办理流程 1.每月5—20日接收参保单位的生育保险待遇申领材料,每月1-30日接受参保单位生育保险登记材料。 2.每月20—30日审核所接收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材料,并将审核完成的材料移交市医保中心。 3.市医保中心次月1—10日对区经办机构所移交的材料进行复核。 4.市医保中心每月10—15日,将复核情况向区经办机构反馈。 5.一次性划拨到职工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中。
女职工生完孩子,产假满30内前(注意时间哦,逾期办理比较麻烦)向社会劳动保险部门提交材料进行保险支付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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