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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老人去世后,房子处理方式如下: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不...
原有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的,恢复耕种一般算各家承包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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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农村的怎么处理1、宅基地只能由本村居民享有。子女户口已经迁出的,不再享有本村宅基地。2、子女户口迁出的,农村父母去世后,父母所享有的宅基地由村集体收回。如果宅基地上有房屋的,可以子女依法继承,不论子女户口是否在本村内。在房屋存续期限内,房屋占有范围内的宅基地可以继续使用至房屋消灭时止。原是农村居民,子女参加工作已为城镇人口,在农村的父母去世后其应当交还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房屋还存在的,其房屋是个人的私有财产,宅基地允许房屋继承人使用。如继承人要求处理房产,可以采取以下做法:1、将房屋折价给土地所有者2、将房屋出售给有正住户口,需要用地建房或没有达到宅基地使用面积的当地居民,并到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属变更手续。3、允许依法将,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相关知识: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法律效力:1、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有下列转让情况,应认定无效:1城镇居民购买2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3转让人未经集体组织批准4向集体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5受让人已有住房,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2、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宅基地2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转让3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4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组织同意5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地随房一并转让以上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的指导《中华人民共和国》条文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物权法研究小组编著,详细问题可以查询本地的省级地方立法。
农村危房拆后宅基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宅基地土地发包方无权将土地收回,也无权收回户主的土地使用权,但一户村民只允许拥有一处宅基地,在村民拥有一处新宅基地的情况下,农村危房拆了之后,户主不得在申请宅基地建房,需复垦宅基地,也就是说宅基地会成为耕地,但耕地的使用权仍归户主所有。
答:根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由此可见,发包方收回承包地的情形只有一种,即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农户家庭成员中有考入国家公务员或“农转非”的,并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发包方不能收回承包地。此外,家庭承包经营的主体是农户,家庭成员个人不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挂钩。只要农户还在,农户内部的人员流动不应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和范围。 按照你的陈述,你和你父母共同组成了一个承包户,你因为考上了公务员而将自己变为城市户口,但你的父母户口并没有随你转入城镇户口,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你的这种情形并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收回承包地的情形,故村集体组织无权收回你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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