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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宅基地属于村集体土地个人使用,宅基地使用年限为终生,转让和继承都受限制,拆迁征用有补偿。有70年产权的是城市的商...
现在很多农民会把之前的老房子进行拆除,然后进行重新翻建新房,这一类宅基地属于村集体组织所有,而继续由农民朋友使用,不过农民朋友在拆除老房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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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翻盖后产权归进行登记的所有人所有。宅基地也就是土地使用权,是和房屋产权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和房屋产权分离的,房屋产权是按法律登记的权利主体为所有权人的,房屋和宅基地的权利人应以村委会批准的建房人以及在房屋管理及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人为所有权人的。
民法典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法正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如果宅基地被征收,宅基地的补偿费应归村委会所有,在宅基地上所盖的房屋赔偿款是归房屋所有人的。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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